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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长阳就说过,她别的什么都不喜欢,是个大俗人,就喜欢黄金,因为黄金保值,而且金光闪闪的看着就心情很好。
陈焕之从马背上下来,将缰绳递到小厮身边,抬脚就走了进去。
这根金钗的样式很是精巧,祥云红日,看着有一份别样的古朴大气美。
金钗虽俗,但是这一根却不会让人有这样的想法。
“这位公子,您真是好眼光,这一根金钗是我们多年不出山的老师傅为了给女儿攒嫁妆出山打的第一件作品。您看看这手工,这缠丝的工艺……”
掌柜一见陈焕之的模样就知道这是个大主顾。
这一般的富贵人家绝对养不出这样气度相貌的公子哥儿。
“作价多少?我要了,麻烦给我包起来。”
“好的。”
……
陈焕之拿着金钗出门了。
“公子您买的这钗要送给谁啊?”小厮大着胆子问了一句,“莫非,公子想要送给哪家小姐?”
“是送……”陈焕之正想回答,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握着盒子的手也有些紧。
他当然是想要送给董长阳的。
一来是为了感谢她的帮忙,二来也是想要恭贺她完成学业。而且去参加什么夏令营的话,有珠宝首饰带着也不会被人小瞧吧。
可是只是稍微想一想,陈焕之就意识到了不对。
长阳那个时代不需要这种东西。
她出去交际也好,出去念书也好,从来不曾讲究过什么穿戴。
更重要的是,他根本没有办法将东西送过去。
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连相互触碰都做不到,何况是送礼呢?
陈焕之一直让自己刻意忽略了这一点,但是现在却无比清晰的感受到了鸿沟。
“公子,公子您怎么了?”小厮被陈焕之的样子给吓住了。
公子这么突然露出这么悲伤的神情来?
“没什么,你帮我拿着。”陈焕之将装着金钗的盒子塞到小厮手里。
“公子,马!”
“天色也不晚,我们走着回去吧。”陈焕之轻声说道,“今天的风不错,吹一吹,能够让我清醒许多。”
第21章
朱思雨发现董长阳是个很好相处的人。
之前听英语老师特意叮嘱,她还以为董长阳可能会和她班上那个成绩第一的妹子一样看不起她们艺术生不爱理人呢。
董长阳人很好啊。
每天出门的时候都会提醒她带东西,出门也会和她说一声,白天的课程上完了还会将笔记借给她。
朱思雨觉得这简直是太棒了。
能够来参加这夏令营的人,家里条件都算是很不错的,不然也不能随随便便拿出这么一笔钱让孩子出去外面见识见识。不过因为大家都是被娇宠着长大,很多生活习惯一旦磨合不了,就很容易爆发出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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